豆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发布日期:2007-06-08  浏览:

豆制品营养丰富,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主要包括:腐乳、豆豉等;非发酵性豆制品主要包括豆腐、豆腐干、茶干、豆腐皮、腐竹、素鸡等。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豆制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豆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浙江、湖南、湖北、江西、吉林、辽宁、黑龙江、四川等12个省、直辖市92家企业生产的11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4.5%。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二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抽查的豆制品产品质量水平比2006年抽样合格率提高了8.5个百分点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少数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是衡量食品受微生物污染的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规定,定型包装非发酵豆制品的菌落总数为≤750 cfu/g。抽查中有少数产品菌落总数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菌落总数为4000000 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500多倍。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2-200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规定,定型包装发酵性豆制品的大肠菌群为≤30MPN/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大肠菌群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大肠菌群为4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2、少数产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豆制品中不允许使用苯甲酸、甜蜜素、糖精钠。抽查中有少数产品检出苯甲酸、甜蜜素、糖精钠。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重点食品生产中微生物超标、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质量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豆制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豆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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