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70.4%

发布日期:2006-10-09  浏览: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根据不同时期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特点设计的产品。产品中强化了婴幼儿生长发育必需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调整了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的比例,是一种营养物质最全、最利于婴幼儿消化吸收的食品。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进一步促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陕西、山东、上海、浙江、福建、黑龙江、广东等9个省市27家企业生产的27种产品,合格1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0.4%。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一是产品涉及健康安全的铅、砷、硝酸盐、亚硝酸盐、酵母菌和霉菌、细菌总数、致病菌等卫生指标的检验项目全部合格;二是本次抽查中所有抽查的产品标签标识都符合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三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稳定,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产品的营养强化剂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产品,标准中对维生素、微量元素含量均有严格的规定。本次抽查中有8种产品的维生素、微量元素指标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维生素C的实测值为4mg/100g(标准值为≥40mg/100g),仅是标准值的十分之一;铁的实测值为6.2mg/100g(标准值为7~11mg/100g)。
    二是个别产品理化指标未达到标准要求。国家标准规定脂肪的标准值为25.0~31.0g/100g;灰分≤4.0%。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理化指标未达到标准要求,主要是脂肪和灰分不合格,脂肪实测值为19.2%,灰分为4.5%。
    三是个别产品的大肠菌群值超标。国家标准规定大肠菌群≤40MPN/100g。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大肠菌群超标,实测值为90MPN/100g。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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